山东冠县光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风力塔筒、150万件铝管及1万吨
电力设备支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与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公告2018年第48号)相关要求,现将山东冠县光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风力塔筒、150万件铝管及1万吨电力设备支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山东冠县光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风力塔筒、150万件铝管及1万吨电力设备支架项目
建设单位:山东冠县光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聊城市冠县北环路与建设路路口清华园学校对过
项目概况:项目总占地面积72000m2,建筑面积53100m2,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生产车间、办公用房等相关生产生活辅助设施。购置切割、焊接、抛丸喷砂、喷漆等设备。项目达产后,可达到年生产风力塔筒2万吨、铝管150万件及电力设备支架1万吨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txFwQNwCS6IOplO9x26Afg(提取码5nuh)
三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可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负责人查阅纸质版报告书。
四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项目厂界外延2.5km的包络线范围内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qQN2GcJhBLnJZX_zwM7Ug (提取码:urad)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通过邮件、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建设单位,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2022年2月17日-2022年3月2日(10个工作日)
八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编制单位:山东云之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常蕾 联系电话:18660119863
九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东冠县光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聊城市冠县北环路与建设路路口清华园学校对过
联系人:梅卉 电话:15653170901
邮箱:56755609@qq.com
公示发布单位:山东冠县光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发布时间:2022年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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